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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米乐体育app官方下载ios版    发布时间:2024-08-09 18:58:51

  聚(亚芳基醚)树脂作为一种工程塑料,具备优秀能力的阻燃性、稳定性、耐水性等性能,在电子元件、光伏材料和汽车部件的制造等领域的应用规模逐步扩展,有关技术的研发攻关热度与日俱增。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请求人河北健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健馨公司)与专利权人高新特殊工程塑料全球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高新特殊技术公司)之间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入选。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高新特殊技术公司的名称为“聚(亚芳基醚)共聚物”(专利号:ZL1.0,下称涉案专利)发明专利权有效。涉案专利权利人为工程塑料领域的知名制造商,加之涉案专利产品性能优异且市场应用前景广阔,上述审查决定的作出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聚(亚芳基醚)共聚物作为五大通用工程塑料的一种,其性能较为强大。尤其是随着我们国家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绿色环保要求的提升,聚(亚芳基醚)共聚物在5G通信、半导体芯片、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12月6日,涉案专利原申请人通用电气公司通过 PCT途径提交了国际专利申请,并主张最早优先权日为2005年12月8日。2008年6月10日,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2009年,涉案专利的申请人由通用电气公司变更为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2021年,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高新特殊技术公司,其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都隶属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

  “聚(亚芳基醚)共聚物制备的技术难度较高,相关生产技术集中于少数厂家手中。在全世界内,目前能够掌握万吨级聚(亚芳基醚)共聚物工业化生产技术的仅有数家企业,涉案专利权利人的关联公司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就是这里面之一。”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陈冬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正常采访时介绍。

  “由于聚(亚芳基醚)树脂存在熔体黏度大、流动性差、成型加工困难、冲击强度低等问题,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限制了其工业化生产应用,故一定要通过物理方法(如共混、填充等)或化学方法(如共聚、嵌段、接枝等)对其进行改性,从而提升加工性能、耐冲击性能等。”陈冬介绍,目前来看,国产聚(亚芳基醚)树脂材料在产量、性能和合成加工技术等方面与国外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关制备技术仍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高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

  2022年10月24日,请求人健馨公司就涉案专利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在受理该案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随即组建了由多名资深审查员组成的合议组对该案进行审查。

  健馨公司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主要理由包括: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对于权利要求1-24的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1-2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24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2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高新特殊技术公司则主张,请求人所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均不成立。关于创造性,除请求人指出的区别外,权利要求1与现存技术的区别还在于权利要求对聚(亚芳基醚)共聚物的特性粘度等通过参数特征予以限定,而请求人所提交的证据中并未给出有关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2具备创造性。

  该案主审员张倩在接受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介绍,该案涉及包含粘度和末端单元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而对于包含参数特征的权利要求,应当怎么样做准确理解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难点。

  “在该案创造性评述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从请求人提交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入手,确定影响特性粘度的因素,并结合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中的内容做分析,从而对于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相同参数特征作出了认定。合议组结合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反应原理以及专利权人在授权程序中意见陈述的法律效果等多角度做多元化的分析,从而对于对比文件是否公开其它特征作出了认定。”张倩表示。

  张倩进一步表示,合议组在审查时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对包含参数特征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及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审查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2023年5月6日,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5609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目前,工程塑料主要使用在于尖端科技领域,随技术的进步和工艺的改进,相关领域对工程塑料的需求将慢慢的变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球工程塑料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652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940亿元。未来,会有更大比例的工程塑料应用于下游产业,为行业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国内企业工程塑料相关专利申请数量呈现蓬勃增长之势,但是创新质量尚需进一步提升。当下,在国外企业不断革新聚(亚芳基醚)树脂制备技术的同时,国内创新主体应加大对有关技术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陈冬表示,尤其是近两年时间内,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的国内外专利将陆续到期,我国创新主体要逐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前做好专利布局。

  陈冬建议,未来,工程塑料的应用场景将会继续拓展,相关企业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自主研发聚(亚芳基醚)树脂材料工业化生产技术,加强基础研究、攻克技术难题,推动实现聚(亚芳基醚)树脂材料生产技术中关键技术及核心设备的国产化,占据市场之间的竞争主动权,提升国际范围竞争力。

  高分子化学领域常见使用复杂多样的参数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限定,参数特征是否被现有技术公开是该领域案件审理的难点之一。该案结合高分子化学领域的特点,诠释了参数特征是否被现有技术公开的判断方式:当参数特征难以进行比对时,需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判断该特征能否推定公开。此时既要考虑专利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例如原料和工艺步骤的异同,也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相关经验公式的计算、其他关联参数的印证等多重维度综合判断。审查决定中的上述判断方式,为包含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审理提供了范例。此外,对于在无效程序中怎么样看待专利权人在授权程序中意见陈述的法律效果,该案也进行了阐释。